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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更新于 2026年8月18日

向非居民购买美元计价服务时,电子发票应使用坚戈还是美元?汇率如何确定?

哈萨克斯坦增值税纳税人向非居民购买以美元等外币计价的工程或服务,并自行开具电子发票(ЭСФ)时,电子发票中的价格和金额应以哈萨克斯坦国家货币坚戈表示。外币交易金额应按照营业额发生日适用的官方汇率折算为坚戈。

向非居民购买的服务以美元计价时,电子发票(ЭСФ)应以坚戈开具吗?应采用哪一天的汇率?

答:

增值税纳税人向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非居民购买工程或服务并开具电子发票(ЭСФ)时,电子发票中的价格及金额数据应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家货币——坚戈(KZT)表示。

如果相关交易以美元或其他外币计价,则需要将外币金额折算为坚戈。

折算时,应采用营业额发生日(дата совершения оборота)确定的官方汇率。

因此:

  • ЭСФ填写币种: 坚戈(KZT);
  • 外币折算汇率: 官方汇率;
  • 汇率确定日期: 营业额发生日。

也就是说,即使非居民提供的服务合同或结算金额以美元计价,在开具ЭСФ时仍应按照营业额发生日的官方汇率折算为坚戈,并以坚戈填写相关金额。

资料来源: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委员会(КГД МФ Р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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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发布日期: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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